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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学院关于开展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院属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青海大学《关于认真开好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青大党办字〔2016〕41号 )精神,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开好我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开展组织生活会,在2017年1月5日前完成,具体召开时间由各党支部自行确定。

组织生活会主题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

   三、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

     1、认真组织学习。要在前段学习基础上,组织党员进一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对照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支委成员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支委班子和广大党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2、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支委、与党员谈心,支委相互谈心、与党员谈心。通过谈心谈话,进一步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增进了解。 

     3、进行查摆剖析。对照《准则》《条例》查实找准突出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准则》《条例》规定和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着重从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理想信念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信仰信念模糊动摇、精神空虚迷茫,在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等大是大非面前态度暧昧、立场摇摆以及“双重”信仰等问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重大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独断专行,搞任人唯亲、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问题。作风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脱离实际、脱离师生、弄虚作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四风”变相反弹回潮。担当作为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庸懒无为,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问题。组织生活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不主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自觉交纳党费,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

四、拟定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方案

    各支部会前要拟定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方案,明确会议主题、开会时间、地点、议程等有关事项,形成书面报告,报院党委审定批准后方可召开组织生活会。

五、会议要求

    注意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而泛泛谈工作的工作汇报会。按照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每位支委成员要联系自己的实际,围绕主题,认真对照检查,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负责人要代表支部进行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所在支部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听取意见和建议。院领导要到分工联系的单位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会议结束后,各支部要向党委做出书面报告,对意见和建议要进行梳理,形成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附件:农牧学院参加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党员名单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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