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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进一步规范奖学金管理工作,完善我奖励机制,使我院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形成“志比昆仑学竞江河”的优良学风根据《青海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农牧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奖学金评选原则

1各类奖学金的设立、评选基本条件、发放标准以及评选要求根据《青海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申请奖学金的学生一般应当满足本办法的评选条件,其他如社会类奖学金的奖励范围、等级、比例或名额、金额、评审程序和颁奖形式等,根据学校各社会类奖学金设立规定和评定办法确定

2、本细则适用于农牧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一年内有专业变动的学生,依据上年成绩在原班级参加评定。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类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同时兼得学校类、社会类奖学金;已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再享受单项奖学金

4各级各类奖学金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逐级成立评审小组

a、班级评审小组:

组长:班主任            成员:班委

b、系评审小组:

   组长:系主任            成员:系主任助理、系辅导员、班主任

C、学院评审小组:

         组长:主管学生工作领导  成员:学管部全体、各系辅导员

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讨论和决定有关学生奖助学金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审批学院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学院纪检委员全程监督。

二、奖学金评审程序

1、院学管部根据学校奖学金评选文件下达通知,根据各系在校学生人数,按照比例分配奖学金名额;

2系辅导员班主任

1系辅导员结合本系各班实际情况根据班级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班级名额;

2系辅导员将通知文件转发给系内所有班级班主任及班委,确保覆盖所有学生;

3)各班主任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召开班会,详细解读奖学金文件,包括评选要求、评选条件、表格填写、截止时间等组织有意向申报的学生填写个人申请;

4各班主任根据文件要求,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核初审,初审内容包括:学生是否符合评选条件、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文件要求。初审结束后,在班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班主任签字并将材料按照文件要求整理上报本系辅导员如学生有异议,班主任应在班级公示期内重新审查,并及时做出答复;

5系辅导员根据本系实际情况可在班级间进行差额评选;

6系评审小组对收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学生是否符合评选条件;材料是否符合文件要求并按照文件要求的顺序整理摆放;材料是否齐全;班级评审小组评审程序是否公平公正、合理合规

7审核结束系内公示无异议后,申请材料由系主任、辅导员签字按期上报评选结果如学生有异议,系辅导员应在公示期内重新审查,并对学生及时做出答复。

4院学管部:

院评审小组对各系上报的材料进行院内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学生是否符合评选条件;

2)材料是否齐全;

3)材料是否符合文件要求并按照文件要求的顺序整理摆放;

4班级评审小组评审程序是否公平公正、合理合规

5院内审核结束后,评选结果在全院内公示3天以上,无异议后将合格材料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填写院系意见并签字,报学校学生处资助管理办公室学生对学金评定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逐级反映意见,学管部在符合调查后,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知学生本人。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农牧学院学管部负责解释。